根据(义政发〔2013〕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2014〕79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及(义社区建设〔2014〕3号)《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高层公寓及产业用房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征求各村及买受人群体的意见,稠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古母塘东侧高层公寓分配方案。
经资格审核,已办理古母塘东侧高层权益凭证并已交纳相关款项的集聚对象及买受人,其中买受人的界定为2021年11月1日前的高层公寓权益面积受让人(下何宅龙海路拆迁户的买受人不列入本次安置)。
(一)根据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本项目综合建设成本测算,参照周边镇街的定价,综合考虑古母塘区块分房的连续性,以“让利于民”为原则,确定古母塘东侧安置基准价为4000元/㎡,安置指导价为3800元/㎡,优惠价以安置指导价的80%确定为3040元/㎡。首套以安置指导价确定,以权益面积审批户为单位,第二套及以上套数以安置基准价确定。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高层公寓按人均30㎡(建议放入首套房)享受优惠价。除集聚对象外安置对象(含买受人)的高层公寓安置价格以安置基准价确定。
(二)楼层价格:楼层价差为20元/㎡,以每幢楼中间层为基准(偶数中间两层作为基准),每上升一层加20元/㎡,每下降一层减20元/㎡,顶层参照中间层。
(三)地下车位:按一套就近配套一个地下车位,充电桩车位价格110000元/个,负一层车位价格105000元/个,负二层车位价格95000元/个。
(一)本次分配由稠江街道组织实施,市公证处参与,以抽签的方式进行确认安置资格及分房定位。
(二)时间安排:2024年1月底前完成户型资格签的确认。详见《义乌市稠江街道古母塘东侧区块高层公寓安置资格顺序抽签办法》。
(三)各安置对象在确认安置资格后,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预交款收取,3月10日前完成分房定位,3月20日前完成交付,稠江街道将统一安排第三方进行房屋定位、交付和产权登记等工作,具体以公告为准。
1.优先满足龙海家园分配时主动退让的安置对象及获取70㎡户型资格的买受人;
2.第二顺序满足杨梅院村杭温高铁拆迁户、下何宅村龙海路拆迁户及高庚村、下沿塘村、犁头山村未安置的农户;
3.满足上述两种情况剩余70㎡户型,按买受人需求数的65%,用于买受人单独抽签;
1.优先满足龙海家园分配时主动退让的安置对象及获取105㎡户型资格的买受人;
2.第二顺序满足杨梅院村杭温高铁拆迁户,下何宅村龙海路拆迁户及高庚村、下沿塘村、犁头山村未安置的农户;
4.满足三种情况后剩余105㎡户型先按买受人需求的65%,用于买受人单独抽取资格签;
(五)本次分配中主动退让和未中签的集聚对象,安置过渡费仍按时发放,确保古母塘北侧的户型,安置价格不变。
为了切实保障稠江街道古母塘东侧区块高层公寓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义政发[2013]43号、市委办[2014]79号、义社区建设[2014]3号、《稠江街道古母塘东侧区块高层公寓分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拉丝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次抽签办法。
报名参加稠江街道古母塘东侧区块高层公寓70㎡户型、105㎡户型、140㎡户型并符合《稠江街道东侧区块高层公寓实施方案》的集聚对象及买受人。
1.权益人本人(权益凭证中的成年权益人)参加抽签的,须带入场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只限一人入场参加抽签)。
2.委托他人参加抽签的,须带入场通知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应在2024年1月24日-1月26日(每天9:00-17:00止),亲自前往富港社区(龙海路47号)签订委托书并办理登记手续,须经社区工作人员同意并见证热疲劳。授权委托书如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3.抽签人凭身份证于2024年1月24日-1月26日(每天9:00-17:00)到 富港社区(龙海路47号)领取入场通知书。
1.抽签人员必须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入场时经核验抽取抽签顺序签,入场后按照抽取的顺序签号码在规定的区域内对号入座。
2.根据抽取的抽签顺序签号码,从小到大顺序依次抽取安置资格顺序签,抽签人员对自己的抽签结果予以签字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离开会场。
安置资格确定顺序:70㎡户型→105㎡户型→140㎡户型,各户型按抽取的安置资格顺序签号码从小到大依次确定古母塘东侧区块高层公寓安置资格(如有放弃安置资格的,安置资格顺序号顺延)。
1.70㎡户型、105㎡户型首先确定买受人需求的65%的安置资格顺序,其次确定未中签买受人和报名农户的安置资格顺序;
2.未取得70㎡户型安置资格的买受人,调剂到105㎡户型后优先满足,未取得105㎡户型安置资格的买受人,调剂到140㎡户型后优先满足。
3.根据第一天抽签结果,从具备资格农户中确定剩余140㎡户型的安置资格。
买受人户型资格置换及调剂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7日,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剂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户型的安置资格,安置资格顺序号顺延。
1.参加抽签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带齐相关资料参加抽签,逾期责任自负。
八、迟到的抽签人员:超过规定的进场时间到达抽签现场的,取消本次抽签资格。
九、市集聚建设指导小组、街道、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本次现场抽签的监督人员,全程参与抽签监督活动。
十一、在抽签期间,如发生无故或借故吵闹、扰乱会场秩序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