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安全件及自动驾驶模块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安全件及自动驾驶模块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合成纤维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电器辅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上述变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公司4楼证券事务部
(一) 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1月3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梅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