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存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不仅让人“雾里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钱花招。记者查阅部分地方预算报告发现,在一些地方公开的预算账本中,的确存在不少巧立名目的“花招”。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几乎每年都有“课题调研费”“重要文件起草费”,少则数十万元,多的达到上百万元。这些项目本来应该属于“行政运行等支出”,不想却变成了“虚头巴脑”的项目支出,叫人看不懂。而在很多地方的预算中,培训费、管理费、服务费等日常行政经费作为项目支出,也很常见。
“按世界通行的标准,项目支出属临时性支出,一般用于应对可预见的突发事项,大多远远低于基本支出。但在国内有些地方,通过项目控制预算的空间很大。”南京大学教授高抒认为,这意味着“灵活要钱、灵活花钱”变得更加容易。
更引起注目的是地方预算报告中常见的“其他支出”。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的一项调研发现,在少数地方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尤其是在一些基层政府,这种现象更加突出,有的甚至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
“其他支出”,成了什么都可往里面装的“筐”,这里面到底暗藏了多少“花招”,很难量化估计。据报道,2009年被调查的湖南省浏阳市某部门领导的奢侈消费清单中足浴中心、餐厅包厢、西餐厅、水疗中心等都是通过“其他支出”列支。
“‘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自然让少数地方政府‘爱不释手’。”中山大学教授蔡立辉认为,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预算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审批,这就为各种“预算外资金”留下空隙。可见,不把“其他支出”理清楚,规范预算编制就无从谈起。
近年来,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应要求进行了预算公开。很多地方政府每年都定期发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的预算(草案),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民主、透明。但记者调查发现,有些部门公开的预算账本过于“粗线条”。
“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这是当前政府预算审批的难点。”蔡立辉分析,一些地方政府预算审批不严格,流于形式,预算报告过于粗略,且缺乏比较详细的说明资料,增加了审查难度。
高抒认为,在一些地方的预算报告中,各部门只列出下属单位,没有公布每个下属单位人数、资源占用、办公用地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对监督都很重要。各部门和下属单位预算放在一起表述,也不便于公众更详细了解部门花钱情况,公开有待进一步细化。
此外,预算审查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比较强,尤其是地方人大缺少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加之财政超收部分往往由政府自行支配,这些因素都使得预算审查、预算约束难度加大。
专家指出,从全国来看,各地预算公开步子迈得较快。与以往相比,今年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更加规范了。但现在的问题在于,没有顶层设计,没有强制性要求,公开的“火候”全靠各部门自己把握。
近年,中央部门主动“晒账本”,为地方政府做出了表率。北京、上海、四川、陕西、湖南等省市,以及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都逐步进行了政府预算公开的有益尝试。在北京市和陕西省已经公开的部门预算中,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中的基本支出项目中,已经出现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这些经济分类信息;而在2012年4月底中央90多个部门公开的2012年部门预算中,几乎很难找到这样的经济分类信息。
细节体现进步。今年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正是因为在细节上有改善,引起了社会关注,并得到了肯定。但要满足老百姓对政府预算公开的期待,还有更多细节性工作需要改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萍说,预算制度改革要做到不让“其他支出”继续膨胀,逐步缩小比重,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其他支出”包含哪些,用在哪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加强预算监管首先要加大预算公开。”高抒表示,国家应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门尽快公开详细的预算报告,接受监督。此外,要建立健全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科学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专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预算公开的问责机制,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中。(本报记者杨亮)